【告知】沁阳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相关说明
| 招商动态 |2017-08-11
招生原则
小学继续执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
初中继续执行小学在册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的招生原则。
招生对象
1、小学: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所有适龄儿童。
2、初中:我市在册的所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等。
入学资格
(一)城区公办小学招生(8月22日—8月24日资格审查)
1、城区常住户(祖屋)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集体宿舍(公屋、集资房)住户
(1)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就业证明(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
(2)属于集资房类别的,以实际入住为准,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购房收据和合同、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3、辖区楼盘住户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购房票据、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4、现役军人子女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军官证。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等。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6、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沁阳英才”证书。
根据沁阳市鼓励投资相关规定,沁阳市境内招商引资企业,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的外来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不含沁阳市籍),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工资单、企业和沁阳市招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7、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协议。
(二)城区公办初中招生(8月25日—8月26日资格审查)
初中招生对象以教育局提供对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为主要依据,凡涉及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均参照小学招生的办法执行。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招生方案、招生计划严格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制定,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面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特殊教育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招生。听障和智障等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到沁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做到应入尽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针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城区和沁南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外国语中学
第二小学、第二小学南校区、第四小学、联盟小学、水南关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中学
第一小学、第一小学南校区、第三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实验中学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南校区、商隐小学南校区、白庄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实验小学
建设路以西,太行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南,总干河以北。
实验小学南校区(护城)
护城村、李庄村、张景屯村、沙岗村、袁屯村。
实验小学南校区(韩村)
韩村、庙门、皮庄村。
商隐小学
太行大道以西,过境路以东,团结路以南,总干河以北。含马坡、白庄、朱庄、南孔、范庄、呼庄、蔡湾、张武作。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一小学
老城河以西,北门街(含西侧合作街居民)、南门街以东,团结路以南,覃怀路以北。
第一小学南校区
南官庄村、牛庄村、西武庄村、小王庄村、甄庄村、张庄村。
第二小学
老城河以西,南门街以东,覃怀路以南,总干河以北,外加南关村。
第二小学南校区
接马寺村、庞门村、东荒村、西荒村、五门村。
第三小学
老城河以东,东环路北路以南(含小张庄),总干河以北,外加庙后村、寨村、仲贤村、周庄、沁东商贸城。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四小学
建设路以东,团结路以南,北门街以西,怀府路以北。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联盟小学
建设路以东,怀府路以南,南门街以西,总干河以北,不含南关村。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水南关小学
水南关村。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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